说个很有名的案件吧,北京大兴摔婴案。
凶手早已被执行了***,从法律角度来说已经赎清了自己的罪孽,但是他庭审的供述可是真的让人大开眼界的,央视当年的报道现在还能找到,自己看***吧: [***] 不可能同情这种杀婴凶手,这种人赶紧枪毙了就对了。
但这位女士的做法到底对不对好不好,我想大家都有自己的判断吧… 很多时候得饶人处且饶人是不得已而为之的无奈之举,请永远记住下面这个现实: 通过国家暴力机器执行的法律事实上不可…。
被查房时怎么证明是情侣关系?
如何一眼看出两个人私下里发生了秘密关系?
如何看待《鸣潮》宣布与京东展开联动?
为什么要“得饶人处且饶人”?
姚班倒数第一大概是什么水平?
如何看待“再见了广东”上热搜?
雌性怎么没有进化出反***机制?
男朋友介意我同居,还要继续挽回吗?
我没事就偷偷给公司账户转账几分钱,能气死会计么?
郑渊洁小学就退学的儿子,如今怎么样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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